3月12日,延安市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辖区党委和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负起监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落实防护责任,全面构筑起立体防控网络。通知明确对落实“四方责任”不到位的,将视情况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属地防控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强化属地第一时间、第一落点的管控责任,务必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从快从准落实来延返延人员登记核实、信息报送反馈、落地分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应报尽报”。同时,收到协查信息或接到居民主动报告后,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确保对每一名风险人员防控及时、规范、有序、到位。
行业监管责任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快递物流、养老和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领域疫情防控的动态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指导监督组织好快递物流、进口冷链等8类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每2天1次核酸检测(后附表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8类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后附表格),以及查验登记等工作。
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省驻延各单位要从严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主体责任。特别是对外出旅居或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后,从涉疫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监督其做好个人申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由单位统一汇总动态向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通报反馈。
个人防护责任
广大市民要承担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凡从涉疫地区来延返延的市民,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有单位的向所属单位报告的同时报告社区,其他市民报告社区村组或旅居宾馆,不得参加公务商务会务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区域,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和多频次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时,做好自身防护,及时就近就诊。
编辑: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