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省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引汉济渭三期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陕政发﹝2022﹞12号)(以下简称“通告”),标志着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开展相应移民实物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通告》指出,引汉济渭三期工程占地范围主要涉及西安市灞桥区、临潼区、高陵区、阎良区、蓝田县,咸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富平县,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等4市(区)12个县(区)31个镇(街道)的114个行政村(社区)。
《通告》要求,自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引汉济渭三期工程占地范围内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已批准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项目停建;禁止开发土地、房屋建设及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等,禁止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口迁入上述区域。对违反规定的将一律不予补偿。
引汉济渭三期工程是引汉济渭输配水工程中由省内审批的骨干工程,供水范围为渭南市、杨凌区2个重点城市,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三原县、武功县、华州区、富平县7个中小城市,西安渭北工业园区(高陵、临潼、阎良3个组团),共计10个受水对象。(通讯员 孟洋洋 李宏伟)
编辑: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