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西安浐灞生态区按照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安排,8月底前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鼓励社会公众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范围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对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二、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对应急管理部门迟报、漏报或者瞒报的。
2、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较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的。
3、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颁发的相关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范围,或者已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而继续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其他应予受理的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1、拨打029-83597644浐灞生态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投诉电话;
2、发送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内容至浐灞生态区应急管理局邮箱:cbeawb@126.com。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主要事实(包含图片、视频等)、本人联络方式等。
投诉举报人应当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处理举报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等情况。
编辑:任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