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行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拓某非法买卖、储存500升甲醇
秦汉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秦汉新城周陵街道便民市场某泡馍馆非法销售甲醇,经调查是拓某驾驶面包车,车内装有三桶甲醇共计500升用于违法售卖。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拓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夏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11月23日晚,西咸新区公安分局在辖区检查时发现,在一废弃砖厂活动板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遂展开调查,抓获嫌疑人夏某,并在附近一民用房屋内找到另一处烟花爆竹储存点,当晚共计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0余箱。
经询问,嫌疑人夏某称自己准备在节日期间出售烟花爆竹牟利,提前储存了烟花爆竹。目前,夏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另外,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极有可能引起自燃自爆,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财产巨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城市安全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参与,让我们提高安全意识,携手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编辑:闫如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