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迈入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新阶段

时间:2021-04-21 10:29:20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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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迈入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新阶段

机制构建长出“钢牙”的制度利器截至今年2月,陕西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共48148家,其中发放排污许可证6665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564家,排污登记企业40919家,排污许可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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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大唐瑶池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环保专工胡蕊荣(前左)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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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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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四联智能营销中心韩苇向记者介绍西安市大兴新区再生水源热泵集中供热项目。

“有了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权责更加明晰。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有了可供参考的标准,真是一证在手,心里有数!”大唐瑶池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环保专工胡蕊荣感慨地对记者说。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关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排污许可证不仅是“排污资格证”,还是排污单位承担污染排放控制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书。

排污许可制实行后,政府不再是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成为指导、帮扶、监管的“家长”角色;污染物排放治理责任回归企业,企业从被动变主动,建立排污台账,提交执行报告,自证守法;构建长出“钢牙”的制度利器,明晰各方责任,“一证式”管理……一张小小的排污许可证,在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上发挥了大作用。

作为率先在全国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全覆盖的省份,陕西自2017年排污许可制改革以来,分步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深入推进制度衔接融合,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现在,我省已经实现了发证全覆盖,工作重点随之发生了变化。下一步,要加强证后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继续推动我省排污许可改革和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副处长余林说。

政府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要申报排污许可证,企业必须对设备、型号、工艺等摸排清楚,这也是企业从源头进行自查的一个过程。”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管理科副科长杨怡说,在发证过程中,企业作为排污者的主体责任逐渐清晰,政府不再是以往包办式、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更像是指导、帮扶、监管的“家长”角色。从长远来说,这对双方都有利。

3月31日,记者走进位于彬州市的大唐瑶池发电有限公司,见到了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胡蕊荣说:“企业信息都是对外公开的,公众可以随时监督。在排污许可证上,有全国统一编码,公众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能对企业的环保情况了如指掌,包括废水、大气排放口及污染物排放许可量和许可限值、自行监测要求、信息公开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要求等。”

2020年,陕西在全国率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全覆盖。在实现发证全覆盖的同时,陕西高度重视发证质量的把控和提升。通过平台核查、现场帮扶等多种手段,陕西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并以排污许可质量核查资料为线索,开展了4297次执法检查,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执法模式,形成以“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线索+执法引导表+执法记录”为核心的固定源执法体系。

“近期施行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我们来说,这也是现在的工作重点。”杨怡说,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与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以及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可以少去或者不去,做到无事不扰,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则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

排污许可制度的改革完善是在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和标准处处长庞涛说,通过执法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监管排污单位的污染排放行为,对持证排污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界定、清理、处罚。这必将进一步强化、优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持证排污行为的监管。

企业

持证排污有据可依

作为西安的一家“老牌”污水处理厂,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北石桥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南二环以南,南三环以内和曲江池遗址公园以西,西三环以东区域,服务区人口120万,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5吨。

排污许可证是依法对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任何固定污染源,也就是需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经批准获得许可证后,才能排污。

“经过层层工序,原本浑浊的污水变成了达标水,最后排入氵皂河。”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厂长李翔说,执法部门不定期上门“巡查”进行事中监管,对企业完善管理台账数据等起到了监督作用,这对企业长远发展十分有利。

随着排污许可制的推行,企业作为排污者的主体责任逐渐清晰。很多企业根据按证执行的需要调整了自己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行为,排污许可技术服务的第三方市场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

排污许可制有利于排污单位强化对自身排放行为的管理,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对此,胡蕊荣深有感触地说:“以前行业标准特别多,在执行的时候经常不知道该参照什么标准。以往一些含糊不清的地方,如今排污许可证记载的信息内容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整合,使得排污信息一目了然,便于执行操作。”

企业只有搞好环境保护,才能走得更远。“企业持证排污,自证守法。”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排污许可证是企业排污的“身份证”,它便于持证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企业治污水平。

机制

构建长出“钢牙”的制度利器

截至今年2月,陕西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共48148家,其中发放排污许可证6665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564家,排污登记企业40919家,排污许可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咸阳、宝鸡、韩城的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陕西开展审计式监管试点,探索用一套制度实现政府对企业自上而下的管理和企业对政府自下而上的执行反馈,初步实现了“一证式”管理。同时,陕西不断加强排污许可制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税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衔接,逐步构建起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

庞涛表示:“在多年探索、实践积累、经验借鉴、问题倒逼的基础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解决路径,为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完善奠定了法规基础,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长出‘钢牙’的制度利器。”

3月20日,陕西开始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逃避监管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排污单位日常管理中不按期提交执行报告、不开展自行监测等不规范行为予以处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大了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了多种处罚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四级调研员成晶说,在法律责任方面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大了违法成本,能够起到用重典治理违法排污行为的作用,最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管理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提升。

如今,借助于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一些社会组织和公众不仅对周边环境有哪些类型企业,排放哪些污染物、排放多少有了清楚的认识,并积极利用这个平台参与监督,提供建议和意见,参与环保共治。

“下一步,我们要加大曝光力度,梳理、曝光一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使‘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法律要求深入人心。”余林说。

编辑:赵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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