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创新“四个全覆盖” 执法实现“三个转变”

时间:2022-07-27 17:12:30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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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创新“四个全覆盖” 执法实现“三个转变”

近年来,陕西省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移动执法、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一手抓“非现场”执法,一手抓“服务式”帮扶,为有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增添了动力。

采取“四个全覆盖”,推行智慧型执法

重点排污单位联网“全覆盖”。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参照排污许可证及生态环境部规范要求,按照应装尽装、应联尽联的原则,制定安装联网计划并实现省、市和企业三级联网,数据实时上传。截至目前,全省1019家具备安装联网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7.41%。

4+1+1联动督办“全覆盖”。采用“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模式,加强对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非现场电子督办。每日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单会自动以微信的形式发送给企业,并提醒企业尽快核实填报超标原因。截至目前,陕西省自动监控系统智能识别自动监控数据异常(超标)累计5146次,均通过非现场电子督办单进行核实反馈,处理率97.18%。

超标排污单位查处“全覆盖”。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哨兵”作用,采取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服务指导和非现场督办监督,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实施精准执法。先后向相关市(区)下发督办整改通知17份,将443家次涉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名单及查处整改情况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予以公布。

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全覆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借助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等,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截至目前,1088家省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269512条,公开率达到100%。586家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致力“三个转变”,推行效能型执法

坚持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执法原则,提高执法靶向性,避免频繁扰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线上线下联动,执法由“撒网式”向“精准式”转变。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推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常态化,将1242家模范守法、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加大帮扶指导、服务惠企等正向激励力度,并进行非现场检查2953家次,现场帮扶指导6041家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加大差异化监管力度,对重点污染源提高抽查比例,对一般污染源减少检查频次,严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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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助力,执法从“治”向“智”转变。高效统筹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建成以移动执法为基础的监管执法平台,各级执法机构共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工作55369次,提交执法笔录57230份;在执法过程中综合使用用电监控、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电子标记、排污许可、危废平台、环检监控平台、无人机、走航车9种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综合执法,全面摸排线索,推动执法监管向“人防+技防”转变。

拓展手段,执法由“直面”向“云端”转变。在推进非现场执法的同时,活用执法平台,强化“云端服务”。在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监管过程中,陕西探索开展“云端”交流帮扶指导,利用所属市(区)联络员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运管情况。2021年以来,指导全省12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装、树、联”工作,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云端”交流帮扶指导45家次,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相关数据11654条,督促12家建成投运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完成40余次电子督办核实,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管效能。

编辑:小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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