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实现“互联网+智慧”养老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时间:2018-11-09 0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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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实现“互联网+智慧”养老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提高低保特困人员补助标准 省内多市区农村互助幸福院全覆盖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在发布会上指出,近年来,我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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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朱童戈) 今天(11月8日)上午,记者从“陕西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我省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4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81%;全省有农村老年人约280余万人,按照老龄人口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90万人,呈现出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加快、未富先老的特点。

提高低保特困人员补助标准 省内多市区农村互助幸福院全覆盖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在发布会上指出,近年来,我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47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5500-600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其中全自理人员每人每月138-168元,半护理人员每人每月207-252元,全护理人员每人每月345-420元,有效保障了全省 12.2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自2013年以来,我们民政厅对建成运营的农村幸福院每个补助8万元,支持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标准。目前,宝鸡、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实现了行政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全覆盖。西安、宝鸡、铜川、榆林、杨凌、韩城建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增强了运营的活力。”戈养年告诉西部网记者。

关爱空巢、失能老年人 增强老年人幸福感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124个、建设床位8.3万张,覆盖全省48.65%的行政村。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8000万元,又支持新建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全省建成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13个,可用床位5.1万张,县级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

在提升老年人幸福感方面,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1.76万个农村老年协会,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积极开展空巢、留守、失能老年人关爱服务,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

借助多样化信息化手段 为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下一步,陕西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认定方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低保范围。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我们将指导各地推进与陕西移动公司的合作,推动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积极融合为老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机构等,采取互联网+智慧养老、智能化呼叫、APP等多样化信息化手段,为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戈养年告诉西部网记者。

编辑:丁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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