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收益分红让农民笑逐颜开 二十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超过四千万元

时间:2020-01-15 14:38:18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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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收益分红让农民笑逐颜开 二十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超过四千万元


1月13日上午,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道杨官寨村村委会热闹非凡,该村2019年集体收益分红大会正在这里举行。在场的村民们紧握被视为“活资产”的股权证书,等待被点名叫号,幸福与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这已经是村上连续第10年分红了,我家总共5口人,这次分了2.5万元,比去年多了足足1万元哩,可以过个好年了!”村民陈社平激动地说。

2019年以来,高陵区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路子,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2019年度,全区2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分红,4万多名村民共分红4114.4万元。

强化保障,夯实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基础。高陵区成立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三产用地、区域规划等问题。同时,统筹实施“领头雁”培育、主阵地提升等工程,累计开展各类特色专题培训468场次,培训人数1.86万人次,为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储备了队伍、创新了思路。

理顺机制,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高陵区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各级各类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的拨付程序、使用范围、监督管理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具体程序,特别是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事务分离、账务分开。

优化服务,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机制。高陵区健全完善了以区级交易平台为重点,街、村交易站点为补充的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突出做好农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房屋的盘活利用。截至目前,累计交易额达到5.9亿元。

强化激励,优化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为在集体收益分配中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分配与积累的关系,高陵区制定《高陵区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收益分配的范围、原则和程序,确保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时还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允许并规范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事高层管理的村“两委”等成员领取薪酬,解决了“想给不敢给,想拿不敢拿”的问题。(记者 张斌峰)

编辑:赵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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