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多举措强化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时间:2023-09-25 10:58:13  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陕西省多举措强化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近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陕西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外包作业过程安全管控,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扭转当前外包作业事故易发多发局面。近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陕西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发包单位必须审查承包单位的相应资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关键岗位人员、主要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不得将外包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

2.发包单位必须将安全措施费列入项目概算,并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承包单位必须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不得将安全生产资金挪作他用。

3.发包单位必须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发包单位必须对多个承包单位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5.发包单位必须向承包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安全作业条件不达标、无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严禁组织作业。

6.发包单位必须加强对外包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检查、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7.发包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对安全风险较大、存在危险作业、需要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8.发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等情况开展考核奖惩。

9.承包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项目,不得转包其承接的外包项目。

10.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承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11.承包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作业,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承包单位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价,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动火、爆破、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13.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交底,并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及交底。

14.承包单位进入危险区域或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并接受发包单位的现场监督。

15.承包单位必须在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承包单位必须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17.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编辑:闫如钰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