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离境退税政策助力入境消费持续释放开放活力

时间:2026-06-05 15:59:07  来源:西安税务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一文读懂离境退税政策助力入境消费持续释放开放活力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入境旅游加速升温,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关注度持续提升。近期,商务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移民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年第74号),推出多项优化离境退税、扩大入境消费的新举措。为帮助境外旅客、退税商户精准把握政策变化、规范办理业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浐灞国际港税务局税源管理科副科长林蕃围绕政策背景、适用范围、核心变化、办理要点等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引导各方准确理解新政、规范享受便利。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是什么?

林蕃介绍,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是国家面向境外旅客实施的入境消费促进政策,旨在退还境外旅客在境内购买个人自用应税物品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降低境外旅客消费成本,提升来华旅游、商务访问吸引力。

退税起退点为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内累计购物金额满200元,覆盖更多小额消费场景,增强政策普惠性。退税率分为两档,对应不同税率商品: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商品退税率为11%,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商品退税率为8%,系统将根据商品编码自动匹配,无需人工核算。

享受离境退税政策需同时满足身份与停留期限两项核心条件,缺一不可。从身份条件看,享受退税的主体仅限外籍自然人,以及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居民,不包括我国内地常住户籍人员。从停留期限看,境外旅客自本次入境边防检查签章之日起,在境内连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83天,一旦超出连续停留期限,即自动丧失退税资格。此外,旅客需持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原件,所购商品符合退税范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海关验核,且由本人亲自办理,方可正常享受退税服务。

林蕃表示,该政策遵循国际税收通行做法,兼顾税收公平原则与征管规范要求,通过税务、海关、退税代理机构协同联动,构建闭环监管体系,在便利旅客的同时维护税收秩序。

办理离境退税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对此,林蕃介绍,境外旅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购买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境外旅客离境时持退税物品、《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关办理退税物品验核确认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退税物品销售发票、海关验核签章的《离境退税申请单》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退税,申请通过后,境外旅客签字确认《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收款回执单》后领取退税款。

林蕃特别强调,办理退税仅认可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类原件为有效证件,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退税凭证。禁止出境物品、免税店商品、已拆封或使用商品、非自用商品均不能办理退税。关于异地购物退税,支持全国通办,在任意城市购物均可在全国指定口岸办理退税。申请单自开具之日起90天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遗失或损坏可返回原商店补打。关于退税商店备案,商户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级别达标,按要求安装退税管理系统并规范核算。

离境退税新政策有哪些优化调整?

林蕃表示,此次离境退税新政策聚焦便利化、普惠化、智能化,从商店布局、验核流程、服务模式、办理方式等方面对离境退税政策进行系统优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新政策扩大退税商店覆盖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商户备案成为退税商店,推动重点商圈、景区、口岸实现退税商店基本全覆盖,让旅客购物退税更便捷。新政策简化小额退税验核流程,自2026年7月1日起,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的退税申请单,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实物验核,减少旅客通关等待时间;优化“即买即退”服务,实现异地互认并统一延长各地“即买即退”离境期限要求至28天,更好适配境外旅客跨区域旅行需求;推行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自2026年7月1日起实现单据线上确认、全程线上办结,大幅提升办理效率。

林蕃还指出,“即买即退”是此次新政策重点优化的服务模式,将传统离境退税由“先购物、离境后退税”调整为 “先退税、后验核”,大幅提升旅客购物体验。境外旅客在已备案的“即买即退”退税商店购买符合条件的退税物品,签订服务协议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可在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旅客需在承诺期限内从指定口岸离境,经海关验核通过后,退税代理机构自动解除信用卡预授权,退税业务正式办结;未按规定完成验核或物品未出境的,将按协议约定追回预付金。

最后,林蕃表示,西安浐灞国际港作为对外开放前沿,将持续做好离境退税新政策宣传、商户辅导与服务保障,让境外旅客购物更省心、退税更便捷,助力西安打造国际化消费高地,彰显对外开放活力。(王冰冰)

编辑:闫如钰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